胡律师,您好!
我是在2011年4月份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,并一次性付清了房款,合同约定90日内办理房产证,但至今未拿到。前两天,售房部打电话让过去换购房合同,我对比了一下,存在一下几个疑点:1、封面上的房管局登记日期由2011.4变为了2112.12;2、公司名称没变,但营业执照编号改变了;3、合同号由2009...变为了2008....;4、房屋用途由商铺改为了商住,这个可能是他们以前搞错了的,我是买的住房;5、合同签字盖章那页可能是复印原来的,因为我们不知道,却又按了我的手印。
请问我能跟他更换合同吗?有哪几项是特别不能变更的?在没有我们参与的情况下他们怎麽能变更合同呢,而且还有房管局盖得章?谢谢! |